各院(所)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负责老师、毕业生:
为便于学校制定2018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(一月毕业),申领“就业报到证”和签发“户口迁移通知单”,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签发就业报到证、办理户口迁移的对象为:
1、已签订就业协议并经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鉴证登记(简称签约,下同)的上海生源学生(上海单位须有信息登记号);
2、签约外地单位的春季毕业生;
3、要求回来源省区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。
涉及到签约上海单位不申请上海户籍、出国、自主创业、合同就业、暂未就业等就业去向的毕业生,需要将户档关系转回生源地,请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下载区下载并填写《毕业生要求户籍、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申请表》,经所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字后,交至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一教102室),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(周三)。
二、可以暂不办理就业报到证、户口迁移的对象:
1、签约上海单位并需申请上海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春季毕业生;
2、尚未签就业协议书,且暂不要求将户档关系转回生源地的春季毕业生,可暂缓至6月份派遣,期间确定就业去向并需办理就业报到证、户口迁移的,可在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日随时办理。
三、春季毕业生应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及时办理离校手续(符合第三条的毕业生,须办理完除户口迁移外的其它离校手续)。
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